12月6日武汉【十万亿化债背景下,地方投融资暨银行信贷重点实务】课程立足实务,百分百干货,全部通过案例讲解,精彩、解渴国有资产盘活,是增加地方国企尤其是城投收入,在当前各地“砸锅卖铁”偿还地方债务的声浪中,合法合规且利益最大化的盘活国有资产,也是缓解地方政府和国企债务困局的有效手段。但部分国有企业、主管单位或者产权交易中心,缺乏资产经营能力,资产盘活有心无力;而一些国有资产因未能找到高效的盘活方式,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不仅增加额外运营和维护负担,也可能因磨损老化和自然灾害等,导致资产价值减损。本文认为,国有资产盘活,可以是以融资为目的的盘活,也可以是以提高运营效益为目的的盘活。无论采取何种盘活方式,在流程合规和规避隐债的同时,都应当有合理的利益动机,即盘活资产应当综合考量收益增加、融资增加,以及控制税费成本。本文内容:
(1)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2)国有企业范围包括政府部门控股,国资控股子公司,控股标准为持股50%以上、或通过股权协议、章程等能实际支配;且国企的实控人负债审核和管理下级国企的产权转让。(3)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在“国办发【2022】19号”文,主要是关于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和存量资产盘活方式,盘活方式包括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PPP(当前仅适应特许经营资产盘活)、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功能等。盘活方式可归纳为资产出售、股权合作、兼并重组、对外租赁、特许经营、资产升级及改变用途和招商引资等。综上可知,国有资产盘活的一般要素包括盘活行为审批、资产评估、进入产权交易所公平交易,以及选择适当的盘活方式。
在审计署《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70个地区通过“自卖自买”国有资产、虚构土地交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861.3亿元”。当然,这里的“自卖自买”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意思。就像正常的商业交易,买卖双方都应当是有经济利益的,即买方应当更有效的运用资产并获利,可以类比并购中的协同效应分析。同时考虑资产交易和金融机构融资,要解决关联交易合理性;首先是交易价格要合理;其次,购买方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最好能确保购置后资产能够产生更高和足够偿还融资本息的现金流;如果是扩大子公司资产规模目的,最好子公司有相应经营计划或融资安排。交易价格一般会合理,购买资产行为一般具有商业实质,毕竟属于不同的考核主体;而且融资购买资产的行为,因为国企背景,也会较顺畅。应该不存在交易价格虚高,购买后资产一般也会产生较好收益,社会资本的谨慎,也会增加出售国企难度;但此时社会资本的融资行为,需较多考虑信用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自建固定资产(自用房产)盘活,盘活存量资产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盘活过程对各类主体收益及成本的影响的成本,包括地方政府、买卖双方、融资机构、交易场所和服务机构(评估及法律)。这里先区别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分析税费差异;同时从新增融资规模上,主要也是这两种方式。税负差异是选择资产购买或是股权并购的重要因素,主要是被并购股东所得税、契税、资产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抵扣等。从上面表一看出,股权转让有明显税费优势,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可以低成本将自建固定资产(自用房产),用于新设子公司再股权转让。(1)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直接资产划转及增资,免征契税;(2)母公司以房地产投资于非房地产的子公司,免征土地增值税;(3)可以适应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特殊性税务处理有限制,包括不改变原资产实质性经营活动,或许对购买方资产使用有限制。从而,资产盘活国有企业,可以以盘活资产成立新设子公司,再转让子公司股权,这里税费成本最低。
适应资产盘活的有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法人按揭;并购贷款包括资产购买和股权并购。国有企业以融资为目的的资产盘活,可以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模式,当然对于金融租赁公司有严格的回归融物本质要求,对融资租赁公司,只要求租赁标的是固定资产,没有融物或融资的监管要求。当然,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没有相对方,每期租金支付压力大。看几家银行的业务介绍,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是购用于置、新建、改扩建、装修商业物业、工业物业,购置机器设备,或置换同类用途融资的贷款。固定资产购建贷款的一大优势是,融资比例高,国家规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仅20%,还款期限长,最长可10年;还款方式,通常可以设置宽限期,定期结息,按还款计划归还本金;还款来源测算,最好是融资方购置固定资产自身能产生足够现金流;增信措施一般为该项固定资产抵押。作为一种融资产品,肯定有业务适应场景,但首付比例较高,参照商用房是50%,笔者这里不过多讨论,可参照本文其他内容。国有企业资产盘活,估计一般情况不能采取资产购买方式,因为多数情况不是转让国企的主要资产,达不到控制;而且资产购买各项税费高。股权并购,上面已分析,可以先把固定资产装入一个新设项目公司,再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但股权并购,融资额度最高为股权标的价值的60%,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
国企资产盘活融资,除一般授信审批条件外,还应当关注盘活资产自身特征,盘活处置方式,转让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和授信主体经营能力等方面。盘活资产应当有经营性用途并采取适当的盘活方式,根据规划用途以及盘活后经营计划,分析产权处置、资产租赁、创新用途、特许经营或存量改扩建等方式的可行性。盘活资产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在保留盘活资产公益职能的基础上,开发其他功能不能影响公益功能的履行,也不能明显提高服务功能的价格,例如地上停车位盘活。处置方式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国有资产转让方式有招投标、拍卖和协议转让,实务中主要是与受让方相关。资产处置融资的起点,应当辨别不同资产转让需履行的不同审批和处置流程;多数应当在履行转让审批流程后,在地方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或拍卖处置,一般不得对受让人做出资格限定,或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所以,交易大厅处置资产的最终受让方或许不是国有企业。但如果要确保资产在国有企业之间转让,需要采取协议转让的,或者招标只有一个受让方的,需要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是盘活后,资产收益应当有明显提升或能辅助受让单位提升其他收益,应当分析该固定资产的经营计划和未来预期现金流状况。二是实控权要转移,这里的实控权不仅指所有权上的实控,更是指原产权单位不再具备资产支配权和收益权。在同一集团之间转让资产时,特别是母公司资产转让给子公司,即便是定价合理,也很难完全避免实控权仍为母公司所有。最好能在转让协议,或章程里,对相应资产使用决策权的层次,有明确约定。受让主体及盘活融资授信主体,除符合授信一般要求外,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过往经营业绩以及管理人员经验,要与盘活资产及后续经营计划相结合,证明能够进一步提高处置资产的盈利能力。
1、如果不介意税费,考虑“国企新增融资+地方税收”同时增加,那么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最好,融资比例高,期限长;2、国企想要融资成本最低,则以盘活资产注资成立子公司后转让股权最好,各项税费最低,当然融资比例不高,期限不长;3、国企如果既想实现盘活资产融资,又想控制和实际使用资产,那么选择售后回租融资租赁;4、国企出售资产的交易对象,可以分为同一集团内关联企业,集团外国企和社会资本,区别方面主要是交易价格合理性、购买后资产新增现金流,以及融资难度。
当前是支持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的,但盘活资产必须按照相关制度合规进行,包括确保交易得到审批、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场所适当、交易方式公平。还应当考虑盘活方式的经济性,包括总成本最低、最大新增融资额和最长融资期限、盘活后资产新增现金流,以及融资偿还方式等。信贷白话自营课程广告
当前政府投融资暨银行信贷重点实务
【课程内容】
一、最新政策形势解读及应对(开课时将根据最新的情况调整)
(一)10万亿化债置换额度及其影响解读
(二)35、47、14、134、150号文解读
(三)政府、城投及银行当前的重点工作应对
(四)新形势下项目谋划要点及弱资质区县投资方向
(五)招商引资模式转变分析
(六)银行在一揽子增量政策中的业务机会
二、城投转型及新增融资
(一)政府投融资政策逻辑
1.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区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
3.区分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
4.做大做强国资国企
5.规划自平衡高质量项目
6.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循环
(二)城投新增融资审核要求
(三)城投新增融资案例及做法
(四)名单内涉隐平台新增融资分析
(五)名单外非隐城投新增融资分析
(六)城投转型暨产业类国企的打造
(七)城投重组整合案例分析
(八)城投“退名单”分析
三、政府隐性债务识别
1.隐性债务的概念 案例
2.从融资主体甄别隐债 案例
3.交通、市政、土储、保障房项目隐债甄别 案例
4.常见投融资模式的隐债风险 案例
5.存量资产盘活业务中的隐债风险 案例
6.如何甄别公益性项目的隐债?案例
7.如何判断城投是替政府融资?案例
8.有预算为什么也是隐债?案例
9.项目没有融资为什么也可能有隐债?案例
10.财政的注资承诺是否形成隐债? 案例
11.政府的支付决策如何构成隐债?案例
12.教育平衡项目隐债案例分析
13.学校医院基建隐债案例分析
14.为什么有的土地出让金返还不构成隐债?案例
15.为什么有的财政补贴不构成隐债?案例
16.为什么财政经常性支出不构成隐债? 案例
17.为什么还款来源为财政资金但不构成隐债?案例
18.城投贷款向财政支付转让费为什么不构成隐债?案例
19.财政把钱给到城投的合规方式有哪些?
20.规避隐债的合规方式有哪些?
四、地方债务“一揽子化解”
(一)隐性债务的化解政策及实务操作
(二)十万亿隐债化解额度及其影响
(三)未入隐债的债务化解政策及操作
(四)银行支持地方化债业务的审批要点
(五)城投非标债务化解的困境与突破
(六)地方债务化解案例
五、存量资产盘活及项目现金流的构造
(一)水利项目存量资产融资案例
(二)公共服务网络盘活融资案例
(三)市政基础设施盘活融资创新案例
(四)保障房资产盘活融资案例
(五)财政局国资委合作的存量盘活案例
(六)闲置土地和衰落街区盘活案例
(七)基础设施REITs案例
(八)如何为盘活存量项目构造现金流?
(九)存量盘活中如何防范虚增财政收入?
(十)存量盘活中银行的业务机遇和授信产品
六、PPP新机制、特许经营、资源有偿使用与当前热点业务
(一)特许经营的本质,为什么这些项目不适合特许经营?
(二)使用者付费新理念、市政管网项目融资案例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是否只能特许经营?
(四)不设特许经营权,政府如何获得收入?
(五)国企如何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六)除了特许经营权,还有哪些盘活存量的方式?
(七)除外特许经营,国企如何参与盘活存量?
(八)盘活存量与特许经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区别与联系
(九)片区项目是否适合特许经营?
(十)哪种情况下应采取特许经营?
(十一)政府把项目交给国企有哪些合规做法?
(十二)固定资产项目的土地征迁费用该谁出?
七、医院学校暨事业单位融资
(一)医院学校融资监管政策
(二)医院基建融资的路径选择
(三)“建办分离”“以租代建”模式分析
(四)学校与医院融资异同分析
(五)职业院校基建融资
(六)特殊事业单位融资
八、土地和片区开发重点问题解读
(一)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探讨
(二)公益项目与经营项目捆绑实施要点
(三)片区项目投融资模式合理搭建
(四) 财政资金如何合规补贴基建项目
(五)如何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补充银行还款来源
九、课程中交流答问(本次课程将在每个板块及全部课程结束后设置现场答疑环节,鼓励参会单位提问)【课程特点】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以案例展开,讲干货、解决实际问题。?本课程欢迎带着问题参加,并设置闭门会环节,了解需求,回答咨询,一对一交流。参会在10人以上的单位及提交了咨询问题材料的单位可申请参加闭门会。?所有报名参会人员,自正式成班之日起,均邀请进入班级群(微信)与老师交流,课程结束后,可继续在群里与老师和同学交流。
【主讲人介绍】本次课程全部由薄著老师主讲。薄著老师系国家发改委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成员,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投资审核委员会委员,国际信贷分析师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全国银行审批人论坛创始召集人,全行联智库首席专家,曾任某国有大型银行总行授信评审委员会委员17年。薄著老师从基层干起,具有30年银行经营和管理经验,被誉为业务干部中最懂政策的,政策领导中最懂业务的,是国内知名的政信金融专家。薄著老师还担任多家央企建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顾问,其视野广阔,政策水平高,实操案例多,课程具有很高的前瞻性和实操价值,讲课极具吸引力和启发性,深受好评。薄著老师写过大量政府投融资和政信、信贷文章,他的微信公众号“信贷白话”在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邀请对象】本课程适合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城投国企高管,银行行长精英、建企投拓骨干参加,尤其适合政府相关部门、城投、建企与金融机构相约共同出席,政企金三方形成共识,勠力同心落地项目、推进化债转型。
付费听过信贷白话网课 信贷白话网课入口 再来参加线下课的,可在报名线下班时抵扣减免等额费用。以下课程暂未安排线下公开课计划,欢迎咨询,也可邀请老师内训: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