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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讯|深入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 更好发挥“压舱石”作用
2024-10-105

粮食安全保障法是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把学习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法知法,自觉尊法守法,严格用法执法,以良法保障善治,推动粮食和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作出更大贡献。

01

深入开展学习、广泛组织宣传,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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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方位学习培训













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购买发放法律单行本和释义,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开展自学。积极参加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专题报告会,收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庄晓泳副主任的专题报告;及时组织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专题学习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尤小龙处长作专题报告。向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通知》,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纳入全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工作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干部教育培训等内容,要求全系统结合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对法律逐条文学习理解,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坚决贯彻实施法律,立足部门职能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二)多层次解读宣传













制作宣传挂图、折页等,组织全省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在售粮现场张贴、向种粮群众发放;利用公众号连续发布法条解读信息,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有奖知识竞答,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在定点帮扶村贺店村举办惠民演出时,现场对粮食安全保障法解读,组织群众有奖问答。在保障法实施日,我局联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河南分公司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种粮农民、粮食经纪人、涉粮企业干部职工宣传该法;通过刊发专题文章、采访售粮群众、参与公众号有奖竞答等方式,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及条文解读。各省辖市粮食和储备部门同步联动,启动实施集中宣传活动,纷纷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刊发专访文章、组织送法到基层、到田间地头,引导干部职工、涉粮企业和食品经营者、城乡群众等知晓了解粮食安全保障法。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共开展各种形式学习350余次、集中宣传活动130余次;购买并发放法律单行本29000余册、粮食安全保障法释义1000余本;摆放宣传展板450余块,制作(购买)并发放宣传折页86600余册;在各类媒体刊发文章50余篇;组织开展各种知识竞赛760余次;建立并修订各类规章制度30余个。


(三)多部门联合宣贯













我局积极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系,省人大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2024年宣贯计划,并积极动员省直部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法贯彻实施,省人大组织召开了全省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座谈会,就法律贯彻实施进行深入交流、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副省长李酌出席并讲话。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02

坚决贯彻实施、严格守法用法,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以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切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为全省人民守好“粮仓”,守牢粮食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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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推动实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全面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圆满完成国家考核任务。科学组织了对各省辖市的考核,扎实做好部门打分和抽查,形成考核结果通报初稿,下步还将抓好国家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各地市考核问题整改,以考促改、以考促建,层层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

(二)落实粮食流通规定,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提前做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全省备仓556亿斤,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准备收购资金500亿元、各地准备收购仪器设备4.4万台,完成人员培训近万人次,做到了“仓等粮、钱等粮、人等粮”。健全与省发展改革委协调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质量监测。牵头制定印发了《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维护种粮农民收益的应对措施》,联合有关省直部门,下发了《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确保小麦价格平稳运行,切实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及时部署开展新收获小麦质量监测,加大食品安全指标检测力度,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持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成立18个服务指导组,下沉基层一线,开展政策宣讲、信息咨询等工作。推广预约收购模式,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出台《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执法办案约谈办法(试行)》,建立粮食经纪人台账,督促各省辖市粮食和储备部门严格履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举办2024年小麦产销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北京、天津、福建等13个销区省(市),以及中央及省内外86家大型用粮企业参会,开封等8个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省内外16家用粮企业现场签订了产销合作协议,意向用粮数量达到了137万吨。在“第二十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上举办河南省小麦专场推介会,积极拓宽我省小麦销路。在甘肃兰州举办“美豫粮油·陇上好粮油”专场推介会,现场签约量突破27万吨,交易额近7亿元。

(三)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应急规定,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大力推进粮食储备落实,截至目前,我省三级地方储备实际规模总量已完成并超出国家核定我省的规模计划。目前,我们正积极联合省发展改革、财政、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等部门明确今年新增省储具体储存库点。督促指导郑州等8个省辖市建立了成品粮储备。制定印发《河南省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指导意见》并积极落实,推动绿色仓储技术能力提升。强化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起草修订了《河南省粮食应急预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开展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评估工作,加强应急保障企业管理。截至目前,全省纳入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的应急保障企业共计4135家,基本实现每个县至少1家应急加工企业。积极推进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提升跨地市跨区域粮食供应协同保障能力。

(四)落实粮食加工规定,着力提升粮食产业效能

2023年全省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3048亿元,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初步达成筹集2亿元财政资金,实施2024年度优质粮食工程。继续统筹中央稻谷补贴4600余万元,支持稻谷产业发展。联合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做好郑州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积极推进“1+4”粮食产业园区建设。

(五)落实监督管理规定,有效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粮食流通监管制度化。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充分运用12325监管热线和本地举报热线,严厉打击“打白条”、未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等各类坑农害农行为。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储备粮信息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力度,确保储备粮一网联通、一键监管落实落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以案促改”,实施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制定《河南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指导粮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一手粮一手钱”,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售粮款等问题。集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粮食收购等中心工作,聚焦“拖欠农民售粮款”“小切口”,制定整改措施3项,坚决清除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3

坚持常态宣学、长效落实,持续提升粮食流通法治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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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学习培训

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落地,依托夏秋粮收购、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企业普及粮食安全保障法,提升种粮农民知法水平,切实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推动粮食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参加国家局举办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系列培训,同步组织好我省粮食和储备系统培训工作。


(二)着力构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法律体系

继续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尽快进入审议程序。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系统梳理已出台政策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妥善处理好衔接和过渡问题。结合粮食流通监管重要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逐步构建粮食安全保障法框架下的制度体系,完善我省粮食系统相关制度政策,充分发挥现有制度管长远的作用,确保制度刚性真正发挥。


(三)立足职责推动制度转化见效

在储备方面,继续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主动向国家汇报,争取中央调节储备小麦规模;主动对接中储粮、中粮等央企,谋划提出本地区均衡合理租仓的建议,避免出现扎堆抢仓、压价等情况。在流通方面,坚持做好粮油市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小麦应急储备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当粮价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向国家申请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挥政策托底作用;稳步推进小麦市场化收购,拓宽农民售粮渠道。在加工方面,持续推进“1+4”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粮食推介平台,开展河南粮油专场推介和粮油品牌集中宣传。在应急方面,加快推进《河南省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出台,有效增加应急企业数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监管方面,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体系作用,实现全链条、穿透式监管。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尽快提出粮食购销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以改革促发展、提效能。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稿)

来源:2024年第9期《中国粮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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